| 致格林多人前書
9 : 16 - 19 , 22 - 23
弟兄們:我若傳福音,原沒有什麼可誇耀的,
因為這是我不得已的事;我若不傳福音,我就
有禍了。假使我自願作這事,便有報酬;若不
自願,可是責任已委託給我。這樣看來,我的
報酬是什麼呢?就是傳佈福音時白白地去傳;
不享用我在傳福音上所有的權利。我原是自由
的,不屬於任何人;但我卻使自己成了眾人的
奴僕,為贏得更多的人。
對軟弱的人,我就成為軟弱的,為贏得那軟弱
的人;對一切人,我就成為一切,為的是總要
救些人。我所行的一切,都是為了福音,為能
與人共沾福音的恩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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